只是个人一点意见.
1. 根据目标设定5项基本原则 (SMART原则)进行绩效制度固化, 通过公司目标
- 部门目标
–
科室目标
- 个人目标的连接,树立及合议有连贯性的目标.
每次考核除了评估上一年的绩效外,根据上一层的目标,对个人目标进行调整,并确立下一年绩效考核的标准.
2. 考核评估需由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和工作同事进行综合考核,增加考核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比如,工作同事可进行问卷评测,间接领导可与直接对本人所做工作给出综合评价,并写详细理由.最后直接领导对比上一年或原来的工作表现,结合三方,根据HR所订标准,进行最后评价.让最终评价有据可依,尽量地客观地让员工信服.
3. HR在监督考核过程中,还需及时地根据公司整体发展和规划,更新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实行一定时期以后,可做不记名调查,看是否适用于员工或者是否存在不知道的漏洞.
考核制度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司成长发展而存在的,必须使其在每一个阶段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更新循环,才能保证其存在的意义和实用价值,更能防止由于感性和不理智的个人情感造成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