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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讨论] 【第15期】HR,你会招聘已婚未育的女员工吗?

我的疑问

那这些问题讲出来之后,大家都有很多人在文辨论,那真正的答案是什么呢?就是与他们讲的来采纳呢?还是怎样?
希望在这里面可以学到大家所指导的知识

可以考虑

不管她是否已婚,只要她有能力,适合应聘岗位,就可以先考虑;
对于已婚年龄较大者,首先要问一下是否近期有要小孩的打算,当然如果有,就不会考虑了

建议:实际情况实际考虑

我觉得:该问题还是要从贵公司的实际出发。你首先要分析你们公司这次要招聘的岗位的急迫性、重要性和职位可替代程度。如果这个岗位目前属于公司重要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且需求又非常急迫,那么建议你可以考虑已婚未育人选。你可以通过入职培训的那天,委婉的透露公司对于这个岗位的重视程度和发展潜力,希望其近期不要考虑个人生育问题,相信该员工应该会领会公司意图,并珍惜这份工作的。如果这个岗位只是公司的一般岗位,那大可不必非要外招一个。(当然,如果通过面试,确定这个人确实能力优秀,可以保持联络,作为后备人选备存。)建议可以从公司内部考虑升迁,毕竟,HR部对公司内部员工的状况还是比较熟悉的,同时也给公司内部员工一个自我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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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isy11 金钱 +20 优秀奖 2007-10-11 09:24
如果在我面前的一个是已够未孕,一个是未婚的,他们能力是同等情况下,我会选前者,因为结婚会让一个女人真正的成熟并富有责任感,能过承担责任,结婚、生子,是女人的人生经历,是大多数女人必经的, 其实作为企业想长期用人的话,这些事情不应该作为是否来考虑企业用不用员工的条件。
一般我会考虑的,不管她是否已婚,只要她有能力,适合应聘岗位,就可以考虑;不过对于已婚者,特别是已婚年龄较大者,我会问一下是否近期有要小孩的打算,当然如果有,就不会考虑了
其实对于应聘者来说,她们也很清楚她们的劣势所在,所以她们一般不会在找到新工作马上就要小孩,正相反,她们一般会很努力证明自己,在得到公司认可后才会考虑生育问题。
所以我一般对她们不会有偏见,她们有她们的优势,女人结婚后往往更成熟,做事更实际,这是那些未婚者所缺乏的
根据岗位的可替代程度来考虑,若岗位的可替代程度很低,我会考虑
若岗位的可替代程度很高的话,一般不会考虑
招聘时需慎重考虑这个问题。公司当然希望招来的员工具有相应的能力并且不需要请假,女员工生儿养子无可非议。关键是女员工能否与公司一条心,最差的结果是员工休完假了也相应地提出辞职,这是公司所不愿看到的。但不管如何,不排斥招入此类员工。
可以考虑录用
我觉得录用一个员工主要考虑她的能力及职业道德.
引用:
原帖由 yjigwx 于 2007-10-10 10:26 AM 发表
年轻的未婚女性可塑性强,工作热情度高,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受招聘单位的看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谁能够漠视已婚女性的稳健、踏实和坚韧呢?在这浮华的都市,拥有一纸婚书的女性,既然连婚姻的责任都能够承受,工 ...
我同意此观念
不会招聘。
太现实了,站在企业的角度上,实在不能招聘一个即将结婚生子的女性。
虽然我也是女的,但是……唉!

平和心态,平等看待

在任何一家企业,招聘时都会面对这种情景。
    我在招聘时,首先会严肃地询问她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是否有孕,生育计划”,并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个人档案;
    其次,权衡她所应聘的岗位特性,岗位的连续性,如果需要岗位人员的连续性特别强,那么与应聘者的实际情况结合评定,作出判断;
    另外,已婚不是罪,能力和个人品格仍然是我的主要要求,是人才,企业不应该放过,HR们更应该公平、公正的对待!
没见过鬼,心中就不会有神
不同企业工作性质也不同,应该根据企业实际需求来招人;当然,已婚妇女从工作、感情、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都比未婚女性来得重,自然稍逊一筹,但也相对的稳定和耐干;结婚、生育只是一个必经的过程,并不影响个人能力发挥,不应以此作为借口!已婚与未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企业能否做到“量才适用”!
是否已婚或是否生育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关键的是个人的能力,个人的责任心,个人的性格等等,这些才是决定她对公司贡献度的重要指标。不可否认,生育的产假会给公司造成人工成本的负担,会造成工作的中断,而作为妈妈的她可能会分散一部分精力给宝宝,但是,这些都是可以解决的,只要公司按规定给员工买了生育保险,那个费用都可以转嫁给社保基金承担的,怀胎十月,如果不是特别的岗位都能培养出接替人的,而且谁能保证不怀孕的员工就不会离开公司呢,我以为,只要一个人有责任心,她就会在工作时间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至于休息时间的话,作为一个有人性的公司,总不能要求员工的休息时间也必须贡献给公司吧,员工用休息时间照顾宝宝是应该的。作为妈妈,她的心态会更成熟,更加学会承担责任,性格会更坚韧,也会更细心。其实都是有利有弊的。她在公司任职期间生育,只要公司对她好,人都是讲感情的,相信她生育完后会更加用心为公司服务。
这确实是困扰着HR,也同时困扰着很多女性的问题。从公司的角度看,考虑可能的风险及成本,通常都会避免录用短时间内有生育打算的女员工。
   结合我公司实际的操作来看,普通岗位一般不会过多考虑女员工是否婚育,但如果特殊岗位,比如薪酬人员,一般都会在录用前确定是否有近期(2年)内生育的打算,还需要双方就此签订协议后,才会录用。
   从个人角度来讲,也和许多未婚未育的女同事讨论过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在现在的公司已婚已育后再考虑跳槽
可从企业目前发展状况、招聘职位及应聘者本人三方面结合考虑录用与否:
1、若企业目前处于市场拓展期,建议招聘工作有冲劲、业务娴熟的未婚女性;若企业处于发展稳定期,也可考虑责任心强、业务有经验的已婚女性。
2、招聘职位若专业性和技术性不强,接手、代理工作容易,可考虑已婚女性;反之,更多考虑优秀的未婚女性。
3、在招聘面试时婉转、真实的了解其生育计划,若是在企业和应聘岗位必需的期限无生育计划还是可以理解、录用已婚女性,而就是冲着公司有人性化的生育政策应聘的,HR们另考虑人选吧。在我之前的招聘工作中就出现了刚转正就怀孕的女员工,不久就经常借故上班迟到、无故请假的违纪情况,公然挑战我们人资部的权威,最后女员工离职了~~~~
    这么说也许对已婚女性不太公平,但在大多的企业中录用类似的员工时还是有所考虑的。当然只要是有能力的员工我们都欢迎,包括我自己也是已婚未育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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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aisy11 金钱 +20 优秀奖 2007-10-1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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