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敏感,一些相对老一些的企业都可能会遇到这个问题,我觉得既然人家为企业服务了十来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如果两样都没有至少他有疲劳.不妨与其谈谈给多少补偿.你在描述中提到安排的事情他都要去做[你就更难找出他不能胜任工作或没把工作做好的证据了..],证明不是特别的不愿意,我是否可以这要理解,他的主动性没有以前强了,被大家看成了不想工作.人到一定年龄后可能会有些疲劳的想法..
另外他的工资都接近最低工资标准了,你说的才接近 1万元的补偿,我觉得大可以找其谈话,高高兴兴的把这部分钱付了,皆大欢喜,公司也落个好名声,又有什么不好呢??让他多待两三个月想方设法把人弄走又不赔偿,还不是要付1\2千元工资,而且在其他员工心里面影响不好.搞不好他再在公司一哭二闹三上仲裁,不更浪费大家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