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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的一个请假小案例,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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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明白之后,再做决定为好!
同意六楼的意见,很全面。
同意六楼的意见,很全面。
谁家没个生老病死的。人到一点吧

回复 6# 的帖子

我个人觉得这个方案比较好的点
看公司的制度执行力度,要是严格执行,部门经理的执行就好了。要是比较宽松那,就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我同意部门经理意见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有时候,公司还是需要点“人性”的。
灵活处理吧!
现在实行人性化管理。关键是要弄清事实真相。
如果确实是就不要按旷工了。
相信其他员工可以理解的。
一、公司有人情味;
二、谁能保证家里能一辈子没点事情啊。
还是人性化好一点,当然前提是这位员工没有说谎
巴巴爸爸,巴巴妈妈
公司规定和法律有冲突。
现行法律规定,陪护假有10天。
本人不同意该公司经理的做法。
该员工给公司经理发邮件,同时打电话,公司有没有明确规定,请假不能发邮件或者打电话,如果在公司经理明确靠知他发邮件或者打电话告诉他这样的请假方式公司不认可,那么就可以追究该员工的责任。
至于说辞退,也和公司的就业规定有关系。
个人见意,按事假处理扣五天工资。
这种情况确实还是要看这个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的企业文化了,如果平时工作表现突出,产假期间反映的情况经核实也属实,在这种情况之下突然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没有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明确准假私自决定延长假期),这种违规还是可以给与人情化的处理,延长期用以后的事假冲抵或其他办法处理。如果公司管理制很严很死,这员工平时工作也不是很努力,工作态度也不积极,平时就有一些迟到违纪现象,估计即使是这种特殊情况,人事可能还是会严格按制度处理。
HR
依公司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1.公司的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問題,事假最長只有三天,那麼家鄉較遠,交通不便可能座車都得用上二、三天;
2.部門主管也要負一定的責任,同不同意當時總得給個說法;
3.人事資源部沒能及時了解員工出勤狀況
4.如當事人之事不假的話,那就只有一個冤字,因為碰到了一群不負責任的上司領導

证实他的话的真实性为准

真,法律从宽
假,以部门经理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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