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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的一个请假小案例,求解

中国人力资源网(www.hr.com.cn)旗下新近推出的面向大学生群体的网络平台
应该是按照矿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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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支持灵活处理!
制度是人制定的!在执行过程中,应有必要的“应急措施”比如:员工陪护妻子生产,作为男人就应该陪护。虽然公司有规定,但也应该有所“措施”应对!保持制度的原则行!
当然,既然是制度,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没有任何人驾驭在制度上,享受“特权”我们提倡和谐。提倡关爱!既然这样,那我个人认为,部门经理在这个事件中应承担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为何员工请假不及时回馈给人力资源部?不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
我也是从事HR的,发表一点个人见解:
        从制度面角度出发,这名员工这几天是应该记旷工的。而且在我们的单位,旷工天数这么长,已达到开除的条件了。
        但人事管理,不能生搬硬套一些规章制度。企业以人为本,从人性化管理方面来谈,同意楼上某同行的意见,以小孩的出生证明为准,如确实是小孩超出预产期出生,这几天有年假就让其休年假,若无则以事假批准。毕竟中国现在基本上只生一个,能看着孩子出生,陪着爱人生产是为人父为人夫的心愿,企业应该理解。
        当然,该同仁延长假期只是以QQ留言方式,并未向主管取得批假许可,于理不符,返岗后,企业应该有相应的处分或罚款或教育。
还是要提倡人性化管理,谁又想旷工呢?
我也觉得灵活处理这个事情比较好,没有必要因为这样的事情伤害员工的积极性,当然前提是他没有撒谎的情况下。前面大家都已经提出了很不错的方法,如以孩子的出生证明为判断依据,还有让他顶以后的休假,我觉得都是不错的办法
我所有的不过是这一双手而已
按事假处理,如果是故意的旷工
每月三天事假可以灵活应用,现在各企业外地员工都有不少,谁能保证家里没点事情,如果请假回家一定会超过的。所以建议你们公司应该把每月三天事假改为全年不超过多少天更为合适。
先把实际情况高清楚再决定会比较好吧
引用:
原帖由 crazyduck 于 2007-8-3 20:28 发表
同意五楼的意见,反正孩子有出生证明的,看一下孩子的出生日期,如果该员工没有撒谎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可以和该部门经理进行商量,因为做过父母的人都知道,孩子生不出来是很急的事情,而且又分居两地,他妻子是最需要他的时 ...
同意六楼的观点.
根据员工的特殊情况,等小高回来,让他打报告请总经理或老板特批!

看总经理或者老板的意见定!

回复 6# 的帖子

同意6楼的观点.
不过这公司的请假制度也太苛刻了,规章制度到劳动局备案了吗?
不能按旷工.到时候看孩子的出生证明不就得了吗?生孩子的时候又不像其它事情可是按计划来.HR要坚持原则,也要变通.以人为本.
支持楼上的灵活处理方法....
引用:
原帖由 qxywx 于 2007-8-3 14:08 发表
我觉得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

首先人事要去应该去切实了解一下该员工的情况,,,,,,判断这位员工的延长假期的性质是故意的还是确实因为妻子的预产期延长,,,,,,毕竟这位员工与妻子是两地分居,而且又在人生的一个重要时 ...
同意上面的看法
现在应该使用人性化的管理,不应该那么死板
应该多站在员工立场上,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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