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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的一个请假小案例,求解

中国人力资源网(www.hr.com.cn)旗下新近推出的面向大学生群体的网络平台
有明确的制度就应该遵守.前提是对员工进行过培训,员工知道公司的规章制度.
看公司想不想用他了。
其实站在做HR这一面,是不允许员工这样做的。
第一,应该调查一下,这位员工请假事由是否属实.如果是事实,公司应该人性化处理
第二,部门经理也是有责任的,因为这位员工已经留言,证明已经向公司请假,公司规定是死的东西,人事部门可以灵活运用吗,人家确实有事啊
别人在QQ上留言请假,如经理明确告诉不可以,在不同意的情况下按旷工处理,如果经理没表明不同意请假(默认了)的状况下,按旷工处理做得就过了些。
同意以上部分同仁的意见,查证属实,如果他表现可以,给个警告什么的意思一下就行了;如果他平时表现就很差,那就得严肃处理了……
天空是蔚蓝的,大海是蔚蓝的,我是蔚蓝的……
具体了解一下情况,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吧,公司要以人为本啊!
再忙,也应该可能打个电话告知一下吧.
同意其部门经理的处理,毕竟无规不成方圆,做为公司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最基本的,在知道公司规定的情况下,做为一个成年人应该清楚预产期只是个预定,应该事先做好准备,例如出现临产情况时再回家,否则若预产期延期1个月,是否要请1个月假,那公司人手如何安排与调配。
同意六楼的意见。处理不好会影响其他员工的积极性的。先调查,看出生证明,然后用年假补。旷工是最后一招了
这个公司的陪护假只有3天太少了吧,按规定应该是10天啊!
同意部门经理意见,本来公司就有规定,员工既然想多请假,至少要提前一天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
肯定是按照旷工处理了,原因一:续延的假期没有经过批准
                    原因二:请假理由有点牵强,自己妻子生产,预产期是什么时候都不知 道吗?
部门经理都对该员工做出这样的决定,证明部门经理已经不想用这个人了,部门经理对该员工有不好的映象,还是按照部门经理的意思办吧
看事情的特殊情况,应该灵活处理。
制度是死的,人是灵活的,在特殊情况之下,可以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查实后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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