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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的一个请假小案例,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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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的一个请假小案例,求解

笔者亲身经历的,如下:
        小高是北京一家民营公司的销售人员,由于妻子在家(山东)待产,今年7月13日请陪护假回家探亲。公司规定男员工享受3天陪护假,且每月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3天。小高请假情况如下:三天陪护假+两天倒休假+三天事假,共计8天时间,公司准假。假期结束前一天,小高QQ留言部门经理预产期有误,需延长假期5天,五天过后,又网上留言还需延长3天,(至此已经16天了),之后打电话给部门经理告知妻子还是没有生产,还需要4天假期。现在笔者需要处理这件事情,求教各位。谢谢
        补充几点:1、公司陪护假就三天,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3天
                          2、网上留言请假时,部门经理并没有给与明确答复,也没有上报人力资源部
                          3、部门经理现在的意见是从原定假期(8天)之后按旷工处理

同意

同意部门经理的意见。
同意经理意见........
我觉得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

首先人事要去应该去切实了解一下该员工的情况,,,,,,判断这位员工的延长假期的性质是故意的还是确实因为妻子的预产期延长,,,,,,毕竟这位员工与妻子是两地分居,而且又在人生的一个重要时刻.
人事部门也可以给部门经理自己的意见,,,,最后再如果部门经理再作出做旷工处理,,,,那也只能按部门经理的意思来办了................
qxywx
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应该是按照矿工处理

灵活处理

同意五楼的意见,反正孩子有出生证明的,看一下孩子的出生日期,如果该员工没有撒谎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可以和该部门经理进行商量,因为做过父母的人都知道,孩子生不出来是很急的事情,而且又分居两地,他妻子是最需要他的时候.
建议一:如果有年假,那么这几天让他用年假补上;
建议二:用下面几个月的休息补调假;
建议三:如果该员工平时表现还可以,最好不要用旷工.因为这情况确实特殊.
,特殊情况还得特殊处理吗
同意部门经理的处理意见!
HR做的就是这种、、、、事。
不批准吧会说不讲人情,真的按旷工处理又真的有点太狠
人与计算机相比较,变通,是人的优势!~~
同意7楼的
员工是企业的财富,企业因改仁性管理
简单点好不好
这孩子平时表现不错?那就相信他
fdsfdsfds
同意部门经理的意见,但是往往公司是从人性化出发
这个公司的请假制度真苛刻。。。。
:-D 平平淡淡,平平安安就是福!
法律、制度不外乎人情!

尊重自己的员工,也许能让你的公司更长久……
支持上面的“灵活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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