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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资薪金所得:
1、为员工办理社保,并尽量将缴费基数报高;
2、可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并尽量将缴费基数报高;
3、可为员工办理企业年金,不过民营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员工流动性较大,在办理时要慎重,最好在合同中就离职及年金的享受等事项做出详细的约定;
4、如果员工的工资有高有低,就可造两份工资表,一份是真实的自己用,另一份做帐报税务。先将每个员工的真实工资按你公司的规定核算出来,然后将此表改文件名后另存一份,在新表中将工资高的员工的工资转移到工资低的员工身上,其实就是将工资平均一下,保证总额不变即可,这样一些本来要上高额个税的员工可能只需上少量税,一些本来要上少量个税的员工可能就不需要上个税了。然后按照新表中计算出的个税从真实的工资表中扣除。
5、另新表中将工资平均后,还可将工资额分解为一些合法的避税科目,例如粮贴、洗理费、风沙费(北方地区)、误餐费、固定电话通讯费,移动电话通讯费等,具体标准各地区不同,当地的税务部门都有详细的规定,可留心查一下。注:分解时将平均后的应付工资倒减上述科目,余额做成基本工资,再减去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年金等,所得数再减1600元的纳税基数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这样算下来就没多少税可上了,需且绝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