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1)
新浪财经讯 2007年6月15日,北京中外企业人力资源协会(HRA)主办的两岸三地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在北京亮马河饭店隆重举办。本次年会的主题为“全球化人力资源管理的挑战与发展”。新浪网全程直播了本次大会的盛况。以下为分论坛七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的演讲实录。
高鹤洁:各位人力资源领域的同行们,大家下午好。(掌声)欢迎来到新劳动法的影响与引对的论坛,我叫高鹤洁,是HRA的理事,我到这儿来介绍今天的主讲嘉宾,一位是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部长宁赤颖女士,相信大家对她都不陌生,因为她曾经在劳动局的劳动仲裁部门工作过,而且为人力资源协会和数十家企业服务数十年的时间了,另外一位是雀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吴京华先生,在我们理事当中也是一位学者理事,他不仅有很真的关于员工关系和劳动管理方面的理论研究,下面的时间交给两位嘉宾,首先由宁赤颖女士把刚刚发布的新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发布一遍,然后给大家做一下问答。(掌声)
宁赤颖:非常高兴,也非常感谢大家能够参加我们三人组成的一个小组和大家一起沟通,我发言的主题也是一个互动的主题,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三次审议稿的分析,因为今天的时间是一个半小时,时间比较紧张,三稿的内容实际上涉及的内容非常丰富,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全面地分析的话,可能时间不允许。
我今天占用大家非常宝贵的时间,大概用半个小时和40分钟的时间和大家一起沟通,我今天的主题分成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关于《劳动合同法》这部法现在目前立法进程是怎么样的,这一点主要根据我现在目前掌握的情况,跟大家一起沟通。
第二个主题就是关于这次第三次审议稿,它的主要内容,它的重要内容我们进行一下分析。首先,第一个问题,第一个主题,就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进程的一个情况,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这部《劳动合同法》它实际上是在《劳动法》出台以后配合《劳动法》的法,为什么这么些年比较长时间的时间酝酿这部法的出台,近两年是一个紧密的阶段,实际上这部法从进程上,应该说我们在社会上接触比较多,或者信息比较多的时间,应该从2005年的时候,国务院作为是一部行政法的这种法律,是由国务院法制办来起草的,实际上这个国务院法制办是在05年的12月份就把这个第一审稿就报到了人大常委会。
实际在2005年的12月,人大常委会,在国务院内审稿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进行了一次审议,没有任何变化,实际上我们在社会上,05年的12月份,我们见到的一审稿也是国务院的报审稿,内容完全一致,我们2005年12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也是那段时间,大家感到《劳动法》的时候,尤其在座的人力资源方面的企业的管理者都非常地诧异,因为大家觉得跟《劳动法》跟现行的劳动合同的管理差异太大了,实际上对于企业的管理者来讲,从企业的角度已经感觉到巨大的压力,非常非常大的压力,因为这一稿和我们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有很多方面对于企业来说,它的约束是很大的。
实际上这部法从进程上,05年实际上我们在一审稿这样一个平台上,到了06年的时候,因为这一审稿的重点问题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劳务派遣问题,这些重点问题,实际上2006年的时候,人大法工委,组织了强大的调研单位,分不同的层面进行调研和研讨,包括我们公司,我是北京外企人力资源公司的,实际上我们公司实际上在2006年2月9号,实际上到我们公司,人大法工委带了五个部委进行调研,而且实际考察了我们公司关于劳务派遣方面的情况,包括书面的回报和实地考察我们的工作状况,应该说这是在我们国家立法过程中基本上是前所未有。
这个实际上在2006年的年初由于企业的反响方法强烈,实际上那个时候关键是企业反响非常强烈,我个人觉得,人大法工委就觉得做这种社会公示,通过公示搜集各方面的意见,2006年3月20号到4月20号是一个月的公示期,一个月的公示期一共收集了19万多条的意见,这个信息量是非常大的,这个信息量让人大常委会他们的我们把这个东西清理一遍的时间恐怕没有几个月也是下不来的。
所以我们迟迟4月以后一直很消停,我们大家也觉得4月已经就没消息了,直到2006年的8月份,我们这边又得到了一些信息,但是真正的二稿的时间应该是在2006年的12月26号,我印象好象是12月26号是二审稿,大家也看到这审稿实际上是经历了整整一年的时间,一审稿和二审稿,我们今天就具体内容是第三稿,第三稿的出台时间实际上是今年的4月26号,实际上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了好几部法,其中有一个是《劳动合同法(草案)》这个他们是在会期24号到26号,这个稿是在26号审的,也就是我们现在据三审稿的出台时间又将近了两个月。
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因为我们是作为企业代表参加了几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史组织的这部法的研讨会,他到我们公司那一次,之后就是他们每一次会都有我们公司,企业方面的,我们都参加了,所以跟他们的沟通相对来讲还是比较直接的,我在4月份的时候给相关人员打过电话,询问过这个事情,当时他们打电话,我说二审稿什么时候三审能够上,他说4月20几号能够上会,但是明确说,这次争议非常大,过不去的,我又问了一下,后期的工作是怎么安排的呢?实际上计划是在6月份,也就是这个月,但这个月现在几号了?这个月10几号了,他们的计划是要么是在这个月要么是在8月份,再进行一次这个审议,那那一次审议的稿实际上就是四审稿,现在我们这部法没有出台,四审稿铁定会有的,我们的概念里面一定是这样,肯定还会有一稿,但有可能四审稿那次就通过了,这是有可能的,但是毕竟上会的时候就是第四次审议稿。
实际上从国家的立法计划里面,应该说今年是否能出台,我感觉他们的信息是非常充分的,就是他们表述的,不管是什么时候实施,当然这实施可能加一个出台的时间,加五六个月就可以了,实际上对于今年出台,我感觉我到现在在得到最新消息之前,我现在觉得他们还是给我的信息是非常充分,应该是今年会出台,但是也有一个信息,实施的时间一定是明年的1月1号以后,因为我们看到的时间,假如说6月份上会的话,6月底了,实际上每个法出台以后都有一个过度期间,这也是他们说的,这也是有关绝对有发言权的人说的,绝对的实施时间是在08年1月1号以后的。所以大概的进程实际上就是这样一个大概的情况。
但是现在也有好多版本了,前一段时间曾经有人说出不来了,说且出不来了,可能无限期拖延了,但是从我4月份跟他们沟通的情况,到现在我还没有在这一个月进行沟通,我得到的消息不是这样的,这部法他们是很有信心在今年出台的。
所以我们今天做的这个研讨,吴老师和高老师我们三位其实我们跟大家谈的热点话题,还是真的有讨论的很多的空间。实际上这部草案从出台到现在,一审稿也好,二审稿也好,三审稿也好,可能我们可以看到真正的这些稿,真正触动最大,给我们变化最大的,也就几个方面,我觉得这个主线始终没有变,但这里边文字表述上,对于企业的表述上,但重点方面,第一个就是劳动合同订立方面,合同终止、工会作用、劳动派遣等方面,你们最关心的是合同解除补偿的问题,劳务派遣的问题,还有到底有没有工会,能不能管理,怎么管理,就我们争议的问题,还有合同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里面是不是设定了期限问题。
我想第一个主题介绍完了以后,我想引申到第二个主题,我想我们对于重点内容,我给大家隐身了把重点内容和整个草案分享一下,这次的《草案》一共是八章98条,设定了这样的比例,这里边为了使大家更清晰的概念,我也列出来了,哪一章哪一条什么条款在什么地方,这个从体例上是这样的,八章98条,还有一个方面我给大家归纳一下,在二审稿基础上,这一次三审稿修改了什么,重点是什么,这个不是我杜撰出来的,实际上这个大家都比较关心三审稿和二审稿是不是有区别,肯定有区别,没区别二审搞不就没有问题了吗?
三审稿是这次上会审议提交给常委会的那些委员们的一个说明,说明里面说到了七个方面,三审稿和二审搞之间怎么改了,第一个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建立和订立,其实这个在一审和二审稿里有,第二培训员工的期限,第三是经济性裁员,第四个经济补偿金,第五个是集体合同,第六个就是劳务派遣,第七个过渡条款及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