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劳动者的便宜赚大了
这劳动者嘛,终于可以挺起腰板了,嘿嘿,虽说我们现在还是弱势群体,但是你们这些小资本家可小心了,我们可再不是过去那样子被你们挑挑拣拣,招之即来呼之即去的了。你们要是再敢耍什么文字游戏,在合同上玩什么猫腻,你可小心了。现在老子有说理的地方了,有法可依了!小心告你小丫挺的!你赔钱不说,还得受到处罚。活该!这些年你们剥削我们这些小打工仔也剥削的差不多了!别说往后你敢扣我工资,就是晚发两天,我都告你去!看你丫的还神气个P!原来都是我们担心没和公司签合同怕没保障,现在可不怕了!不签就不签,你不签我还能每月再多拿一个月工资呢!看谁亏的大!至于你想耍什么人员托管啊、劳务派遣之类的小手段啊,那更不用怕了,至少两年内月月我能有工资领啊!只要有钱拿,我管他谁给我呢!原来你们总怕我们走漏你的什么机密,逼着我们签一份又一份什么保密协议、竞业合同,甚至连看大门的都有份,我是有义务了,可是我没享受到权利啊,现在不怕了,签就签,到时候老子拍拍屁股走人的时候,你还得拿出补偿来给我!钱嘛,多多益善啊!
四、人事外包行业该洗牌了还是该消亡了?
国内的劳务派遣企业规范的实在太少了,按照原来的游戏规则还是能活的下去的,有些大的公司还能获得挺滋润。但是这个新法律一实施,搞不好就是劳务派遣、人事外包企业的灭顶之灾来临了!你想啊,所有的派遣人员都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的合同,有几个企业有那么多的客户能够随时接纳自己的员工(被派遣人员)呢,再说现在的劳务费用低的吓人,从30元到300元一个月不等,一个员工派遣到对方工作一年,劳务公司才能赚3600元,但是他剩下的一年要是没活干,按照北京的标准,这点钱连半年的最低保障工资都不够啊,还有你可别忘了,你还要给他缴保险呢!!这摆明了的赔本买卖谁干谁不是脑袋进水了啊?再说了,素质低的被派遣人员也不是没有,你不让我押任何东西,连保证金都没有,真要是这小子上班几天给你顺走点什么东西,这劳务公司该跟谁哭去啊?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提高管理费就可以了啊,一个月收用工企业一个人1000元,派遣10个人就一万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可是你倒过来想想,那用工企业缺心眼啊?一个月白给你劳务公司1000,这派遣过来的人工资都不见得有这么多呢!难道他有钱没地方花想做散财童子不成?
所以啊,干这一行的,你可趁早想好了,别等到了节骨眼上再想走,指不定就来不及了!
五、混日子的大好机会
没有重大错误或者平平淡淡的上班下班的员工可要高兴了,按照新法律的规定,企业要是打算辞退一个员工现在可费了大劲了。只要你上班别闯什么大祸,什么事情都按部就班的来,即使表现的一般点也无所谓了。反正只要你熬过一次合同续签,在第二个合同期内别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调戏妇女反正就是你好好上班别招灾惹祸的你就吃定这个公司了!除非他倒了,你还能混一笔遣散费不是?!另外像那些原来调皮捣蛋的,只要你大错别犯哪怕你小错不断,你也可以混一个原来可望而不可及的“铁饭碗”了!只要这个饭碗在你手里,谁要是打算砸了它,谁都会赔你一笔。熬到无固定期合同内,公司再想裁你,还真要掂量掂量。要是真的那你开刀,大不了犯起混来,撒泼耍赖连哭带闹,再撺掇几个哥们去劳动仲裁这么一折腾,反正宗旨就是多要钱,只要钱给了,什么都好说!总之一句话: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