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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新劳动合同法探讨

本主题由 beyondgu 于 2008-7-10 18:04 解除精华
劳动合同法出台本来就是偏向于弱势群体(劳动者),新的出台,更体现了这点
1、做为员工,我觉得公平,并且保证了员工的利益。但做为业主,会认为对企业有公平。因为在辞退员工不是很容易,必须培训、调岗,并留有证据,才能合理辞退员工。
2、完全能破解。
3、做为HR即要维护员工的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企业的利益,必须要在这两者之间寻找平衡,而不是全部站在企业的立场来欺骗员工。
一楼的说法真不敢恭维,作为人力资源从业者之一哪说,让08年新入职员工放弃权利,合理为企业规避风险自是有理,但也不能对付新劳动合同法。
我认为这一法首先应得受人资工作者的支持,就像我们做人资工作,凡绩效考核也好,其它管理也好,基于部门也依托部门,劳动合同法尚不能依托我们人资工作者有效的推行下去,又待谁?
员工不懂得维护自己利益的居多,现在还是有很多企业不签合同啊,新法的实施,还是需要家大监察的力度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才能高让企业留驻优秀的人才,使员工对企业产生
归属感
微人者,平凡人也
这部法律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太理想化了,理想得执行困难,有的地方甚至是矛盾的。
特别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劳动报酬、劳动地点都注明在合同中。试想,如果真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难道这个员工以后的职位、薪酬都不会发生改变了吗?难道公司租了个地都不可以再搬迁了吗?。。。。
不过这新法确实考验了HR。呵呵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的确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就政府出台劳动合同法的本身来说,是为了保护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是中国社会的需要,中国企业转型的需要,由于中国一直以廉价劳动力为营利模式,国际加工基地,只能赚取很少的利益。很多企业不会主动去改善,所以政策需要促进。但就劳动者本人的认识也存在偏差,其实劳资双方的共赢才是根本。而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仲裁法的实施,劳动争议急速上升,很多劳动者将它作为不劳而获的工具或额外收获。其实企业的生存和劳动者的利益是相关的。劳动者的权益和收入的保证,其实符合市场运作规律,只有大环境上去了,劳动者的收入才能上去,供不应求,劳动者的工资就会上涨,供过于求,劳动者就会偏低。其实近两年各企业的工资提幅较大,特别是普通员工,并不是劳动合同法等的颁布所致,而是企业招不到人,人员流失太大,企业就必须提高工资。个人认为,只考虑企业利益,企业是不能得到发展的,如果员工只在乎个人利益,对于个人的发展和提高将会受到非常大的约束。
更大的保护了员工的利益。但有些地方还是没有明确说明,存在漏洞。
相对企业来说,员工是弱势群体,新劳动合同法保护弱势群体的条款增多了,不过给HR带来的问题和烦恼也多了!因为本身企业和员工就是两个利益相背的群体!
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HR们来说也是一个挑战,尤其是在那些不太正规的公司里从事HR的。
所以还是要多多加强学习

学习中

还在学习中,多多学习后发表意见
个人认为,HR工作者很难操作啊,不知道这部法律可行性有多高,主要看劳动部门的监管力度,静观吧!
我觉得新劳动合同法真的是从员工的利益着想,但是具体执行方面其实还存在很多问题
其实很多员工都不了解劳动合同法,对一些小地方小企业的员工更是如此,而且即便是知道公司没遵照劳动合同法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应该更多的考虑具体落实方面的问题
体现对劳动者的照顾~~~
体现对劳动者的照顾~~~
劳动合同法没有新旧之分,就只有一份,以前的叫劳动法,所以新劳动合同法的叫法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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