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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而被辞退,单位应否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本主题由 hasangwoo 于 2008-10-16 11:11 设置高亮
公司肯定存在违法了,至少这个处理上很不合适。 如果他们起诉,会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劳动纠纷,得不偿失。
干了十年以上,那么只能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如果员工对于劳动合同有异议,而提出修改,是公司态度强硬,拒绝沟通的话,不能算是员工拒签,那么因此而造成的辞退当然应该支付补偿金
疑问1. 那是不是只要是工作满一定的年限后,再续签员工因某些原因而拒签,也要补偿金呢?这不算是员工单方解险合同吗?
疑问2. 那如果是新员工,一进公司公司要求其签,而其拒签怎么办?有何法律依据?
疑问3. 如果员工提出过于刻克的要求,使公司无法满足呢,怎么办?
我也学习了一下~谢谢~
忙碌是幸福,让我们没时间体会痛苦,奔波是快乐,让我们真实的感受生活,疲惫是享受,让我们无暇空虚。
员工的据签是因为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而前提是公司的规定与新的劳动合同法相违背即工作10年以上的只有在员工要求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前提下才可以签订有期限的否则都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原来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来就是不对的,但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辞退员工肯定需要支付补偿金,估计你单位一定也没有为这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这部分员工到劳动部门不仅要求支付违约金而且要求补交这些年来的社会保险那你的麻烦就更大了。
第一:工作满十年,如果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第二: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有重大过错或为违反企业相关规章制度,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必然要给与经济补偿的。甚至合同到期,企业都要给经济补偿。除非企业提出续签条件比原合同高或者维持原合同标准,而员工不同意,那才不用给补偿。

所以就是说,你们无论怎么办,如果解除合同,一定要给赔偿的,除非员工脑袋临时短路不要。但是他事后脑袋恢复了还可以说那是企业欺骗胁迫,一样要给钱。

另外,布安规定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还是签无固定期合同的成本最低,否则员工反过来头说企业欺骗胁迫大家不签无固定期,那就要给双倍工资了。
引用:
原帖由 apple703 于 2008-1-21 11:52 发表
第一:工作满十年,如果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第二: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有重大过错或为违反企业相关规章制度,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必 ...
本人同意楼上的意见
用一颗感激的心生活,用一颗激情的心工作!!!
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如果提出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与其签订!
至于经济补偿,个人以为是需要补偿的!
这家公司是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否则劳动仲裁,公司付出会更多!

回11號

大老,2008年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新法出台後,舊的自然被替代。當然,做滿十年只要員工提出簽無固定勞動合同的,公司不得拒絕。所以要解除合同一定得補償!
引用:
原帖由 apple703 于 2008-1-21 11:52 发表
第一:工作满十年,如果续签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第二: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有重大过错或为违反企业相关规章制度,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必 ...
同意以上说法,现在的企业为了一时的利益,损害员工的利益,最后往往得不偿失。

回复 9# 的帖子

我也没有听说过啊!!!1
有了实事的劳务关系就应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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