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而被辞退,单位应否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本主题由 hasangwoo 于 2008-10-16 11:11 设置高亮
期待高手做出答复
不知道公司提前五个月之久,作提出续签要求,员工拒签是否可视为员工自动离职
赞成,要保护自己的权益
非常需要,好好学习。谢谢!
员工可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公司应该支付赔偿金!
对于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合法的,公司应予签,若不签当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作几个月,公司提前30天通知,员工不签,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必赔偿.
企业既然已经表明了签订合同的意向,条件符合规定的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虽然,之前员工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所以应该签订,
补偿金一定要支付,这个没有争议,按最多不超过12月计算。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满足条件就是上面的三条,
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0年;合同期满后单位同意续签;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意见对否?多指教。谢谢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当出现同时下面三种情况,企业应该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第一,双方同意续签合同;
第二,员工在该企业连续工作十年以上
第三,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因此,对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员工来说,如果要辞退的话就需给予经济补偿。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对,请指正!
上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关于签订无限期的合同做了解释
一定要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意向,劳动者提出,才可以签
不是劳动者要求签,公司就一定要签的.
反之,就是劳动者不停的在敏感时间要求签无限期合同
公司可以在合同到期时,解除.
事实劳动关系 应该补偿

要补偿的

需要补偿的奥!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如果我是你们公司的员工,只要待遇不降低,我肯定“乖乖”签了!只要熬过2007,到了08年1月1日以后,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还愁不能续签吗!还担心拿不到补偿吗!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不过话说回来,这帮兄弟们真该花那么一点点功夫看看新的劳动合同法啊!
我觉得应该支付,因为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又怎么解释呢


这里指的应该是基于平等基础上的合同,员工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如果平等地签合同,应该是无固定期合同。一年期限的是不平等合同,如果是不平等的合同,员工当然有权利拒绝。公司再辞退员工,就应该按照规定赔偿。
那些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行再起诉不迟。
发新话题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本网站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传统媒体转载须事先与原作者和本网站联系。提交者发言纯属个人行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