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讨论] 关于公司周休一天,加费用的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周休一天,加费用的劳动纠纷

由于行业性质的原因,公司一直都是周休息一天(周六或周日),每天工作八小时,和员工签定合同的时候,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上选择的是“不定时工作制”这项,但现在有员工以“没有安排串休也没有支付加班费”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还要求补偿,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谢谢大家指教!~
如果有申请综合工时,可以将非法定放假折算进去。但仍要负加班费。

如果周六加班,又不给加班费,那么你只能让人家辞职!还要付补偿金!

楼主的情况跟我们这边一样,不过我们公司在当地比较有影响力,员工要赔偿基本是没戏!基本这种情况我们都无视!但是还是给辞职!

如果要考虑长远一点,应该改变工资结构,在不增加工资的情况下把加班费算进去!
“签订合同时选择不定时”看来楼主对不定时的运用有偏差之处。不定时工时制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与综合工时制一样均需要劳动与保障部门行政审批机关的批准方可实施,如未获得批准即使在合同上写明实施不定时工时制也不能得到认可。换言之如果你获得审批而未在合同中注明不定时也是依照不定时实施。所以实行不定时并非是看是否在合同中注明不定时而是要获得不定时工时制的批准。行政机关批准这个要件是关键!
如果你们获得了不定时工时制的批准那么关于非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诉完全可以不予理会。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太多事情没有道理,人生百味品尝之后,更能感悟人生真谛!
谢谢!大家的意见~对我很有帮助!也希望大家再多提一些,给小弟一些具体行之有效的办法!再次表示感谢!
定一下!期待更多人的建议!同时谢谢各位楼主的宝贵意见!
我们公司也这样,劳动合同上签的是“工作时间实行5天8小时”,但实际周六是要正常上班的,只休一天。而且更可笑的是,财务部在打工资条的时候,周六上班的时间显示得清清楚楚,但又没有一栏是注明“加班工资”。
真是漏洞百出!
定一下!`~~`~~~
制造业的这种情况非常普遍,
因为得应客户需求嘛,
也是没得法子的事情;
更何况,
现在的就业压力也比较大,
就算不规范,
也还是很多人为着一个岗位而作不断的让步。
发新话题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本网站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传统媒体转载须事先与原作者和本网站联系。提交者发言纯属个人行为,与本网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