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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员工的试用期

关于员工的试用期

我公司一员工于9月8日入职,10月8日就已经满试用期,我帮他转正并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公司领导却说要从10月开始算试用期,到11月份才算过试用期,我觉得这样不合理,可是他却坚持。
   请问各位同仁,你们说这样合不合理呢!
为了明天更加美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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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人之前,领导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算试用期的吗
还是领导觉得这个员工还需要再观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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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里的,而试用期是从用工之日就开始计算了
所以,试用期是要有个合理而严格的考核
林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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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看她与你们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几年,不同的时间可以有不同的试用期,但不管是否增加试用期,试用期时间还是从确立劳动关系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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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人是9月10号进来的,试用期的开始就是9月10号开始,1个月2个月都只是试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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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哦
   该员签订的合同是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是1个月,而且我也知道不合理,可是他是老板啊!
为了明天更加美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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