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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员工上下班线路登记了么

员工上下班线路登记了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工伤认定:在上、下班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想到我们公司员工上下班线路登计情况一拖再拖,不禁想问问各位同行,你们公司在这件事情上怎样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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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们公司没有登记~

发生工伤以后调查呗,这又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size=medium]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是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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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这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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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兄台:
倘若在上下班时间,非发生工伤的话就说不清了。
此外,在上、下班途中,非上、下班时间也难讲清,有得登记还好,防患于未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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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兄台:
倘若在非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的话就说不清了。
此外,在上、下班途中,非上、下班时间也难讲清,有得登记还好,防患于未来呀
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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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是由劳动部门来认定啊
懂得人心——使员工心情愉快;坦诚对话——交流的力量;建立新的伙伴关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鼓励学习——学习就是得益;解放员工行动——让他们获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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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登记是有必要的!!!!! 我正准备着手这个工作,刚刚才把工人的花名册 建立起来!!
如果不做罚款额度可以达到2万呢!! 大家做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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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细了,一个公司成千人,还有流动性.而且在上下班途中出现,你要报劳动部门的,由他去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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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胖翻译官 的帖子

罚款2万,是什么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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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千至2万,是没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职工名册会这么罚的,
与登记上下班路线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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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跟老板商议这个事情,不过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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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登计劳动者现住址
可以方便做上下班线路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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