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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龙纸业解雇派遣工续:程序有错无法律责任

玖龙纸业解雇派遣工续:程序有错无法律责任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蓝信光 记者 刘定国)“415名派遣工被中途解雇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昨日,有受访律师针对此表示,不管是劳务派遣工还是正式员工,用人单位都应该提前一个月告知。若没有及时告知,则应该多给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这批415名劳务派遣工与派遣公司签的合同为两年,在玖龙纸业工作时间都不超过6个月,玖龙纸业方面已经向他们发放了一个半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对此,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魏龙表示,若按《劳动合同法》足额发放了经济补偿金,法律上来说玖龙纸业已没有过失了。只是之前法律程序上的问题,应提前告知员工。

  东莞市劳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玖龙纸业炒劳务派遣工的事件,此前并未报劳动部门备案,而究竟是由玖龙纸业向当地劳动部门备案还是由广州劳务派遣公司向广州劳动部门备案,这个在法律上也比较模糊。
    南方都市报 
懂得人心——使员工心情愉快;坦诚对话——交流的力量;建立新的伙伴关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鼓励学习——学习就是得益;解放员工行动——让他们获得自由
看来这又是一个法律上比较悬乎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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