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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六月各地最新动态

本主题由 System 于 2008-7-1 05:00 解除限时高亮

六月各地最新动态

       关于各地的最新动态,大家了解到的都可以在这里发表,我会根据大家的发表进行目录的编辑!谢谢大家的合作!

2008年6月1日   宁夏:保姆钟点工也要参加工伤保险 (2#)
2008年6月3日   广东:深圳拟调整最低工资,为全国最高 (3#)
2008年6月12日 江苏:南通境外派遣人员纳入工伤保障  (4#)
2008年6月17日 福建:海西19城将建立人力资源合作联盟   (5#)
2008年6月19日 天津:北辰首个劳务派遣员工工会成立   (6#)
2008年6月20日 福建:大学生也通过劳务派遣就业  (7#)

2008年6月21日 广东:深圳规范劳动争议与救助程序  (8#)
2008年6月25日  河南:平顶山市首个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工会正式成立  (9#)
2008年6月30日 广西:南宁民政和劳动部门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10#)

[ 本帖最后由 Inter_HR 于 2008-6-30 17:55 编辑 ]

宁夏:保姆钟点工也要参加工伤保险

《新消息报》 张靖

        今后,钟点工、保姆也可享受工伤保险。同时,用工单位延长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本月起,我区首次制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以及《农民工劳动合同》正式启用。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为: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并以小时为单位计发工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记者发现,与《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相比,这份合同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协商每小时的劳动报酬标准,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另外,《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还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国家和自治区工伤保险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与《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相比,该合同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的流动性等因素,注明“甲乙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适用于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向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并注明“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时,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6小时,并保证乙方每周休息一天”。而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方面,合同规定,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据介绍,与此前相比,规范统一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加大了用工单位应承担责任的力度,如“用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条款。

  据了解,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时还制发了《农民工劳动合同》,该合同适用于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农村户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该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广东:深圳拟调整最低工资,为全国最高

从7月1日起,深圳市将再次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特区外最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增长20%。这也是自1992年在全国率先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深圳市第17次上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日前已经获得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按照此次调整方案,2008年,深圳特区内(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比上年增长17.6%;特区外(宝安区、龙岗区)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比上年增长20%。

  目前,深圳特区内外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850元/月和750元/月。调整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将再次超过目前上海的960元/月和广州的860元/月,暂为全国最高。

  深圳市副市长李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深圳此次大幅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意在进一步落实《深圳市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增强深圳的城市竞争力和吸引人才的优势,有利于解决“招工难”等问题。

  深圳目前拥有外来劳务工700多万人,是全国吸纳劳动力转移就业最多的城市之一,但由于用工需求不断扩大,近年来深圳一直存在着明显的用工缺口。根据深圳市劳动部门的最新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市用工缺口达74万人,主要集中在制造、计算机、居民服务、旅店餐饮、物流等行业。

  在此之前,深圳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目前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只占职工平均工资29%,未来将努力使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逐步达到占职工平均工资的40%的目标。
江苏:南通境外派遣人员纳入工伤保障
        自今年3月该市首次将境外派遣人员纳入工伤保障范围后,至今已有4家劳务经营单位共1097名外派劳务人员缴纳了工伤保费,征缴基金20.6万元。

  南通每年外派劳务人员有万名,为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引发的劳动纠纷,该市对境外派遣人员实行统一征收保费、统一支付待遇,并实行特殊费率,即按照缴费基数的0.8%计算,比境内劳务派遣行业低0.2个百分点。境外派遣人员除境外就医费不予报销外,其他待遇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此外,对境外派遣人员工伤参保实行一年一次性缴费,派遣期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派遣期限缴费。
福建:海西19城将建立人力资源合作联盟

       福建省人事厅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本届“6·18”上,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牵头,福建、广东、浙江、江西四省的海西19城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心,将成立“海峡西岸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联盟”。

  成立海峡西岸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联盟,是为了促进省内各地及省外周边地区人力资源和人才服务资源的交流合作,更好为海西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19城市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建立海峡西岸人力资源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联盟间的人才网络合作平台;海峡西岸城市间定期举办面向海峡西岸的大型人才交流会;人才派遣、猎头、人才培养输送等其他业务合作。

  此外,本届“6·18”上,我省邀请19城市人才中心组团参加大会各项活动,举行海峡西岸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联盟成立大会暨首次联席会议,签署联盟合作协议。

天津:北辰首个劳务派遣员工工会成立

日前,北辰区首个劳务派遣员工工会在北职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成立,目前,新成立的工会组织正积极宣传,进一步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

  人民网·天津视窗6月19日电:日前,北辰区首个劳务派遣员工工会在北职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成立,目前,新成立的工会组织正积极宣传,进一步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

  近年来,劳务派遣在北辰发展迅速,区总工会及时深入调查发现,由于劳务派遣人员不在派遣单位出勤上班,用人单位又不是他们法律意义上的“东家”,无法被纳入用人单位的工会体系,经常出现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两不管”的问题,导致劳务派遣人员“维权难”。劳务派遣员工工会的成立,使得工会架起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派遣人员沟通联系的桥梁。区总工会将结合该公司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帮助派遣人员进行应聘、岗前技能培训,促进用人单位实行同工同酬、按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等,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以便更好地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福建:大学生也通过劳务派遣就业

劳务派遣培训基地设到高校里,根据企业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培训学生,然后直接向企业派遣毕业生,这种高校就业新模式很受学生和企业欢迎。劳务派遣成高校就业新模式。昨日上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派遣协会在福建农林大学举行“福建省劳务派遣培训基地”授牌仪式和高校毕业生劳务派遣专场招聘会。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在高校劳务派遣培训基地培训一批符合要求的毕业生。由于缩短了员工在岗位上的磨合期,这种就业模式很受用人单位和高校学子的欢迎。

  据主办方介绍,这场劳务派遣专场招聘会共有360家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企业参加,招聘工种达243个,提供岗位2081个。数据显示,共有3259人次到场求职咨询,741人与劳务派遣公司或企业达成初步意向。

  据介绍,目前,福建农林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是这种新型的毕业生就业模式的试点高校。这实际上是一种“订单式”的需求型的就业模式,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工种和人数,在高校的劳务派遣培训基地培训一批专业对口、符合需要的毕业生,然后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省劳务派遣公司总经理钱瑞智告诉记者,劳务派遣基地引入台湾专业师资力量,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对高校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不会影响学生的学业。将劳务派遣的就业模式引入高校,可以更好地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目前,全省通过劳务派遣就业的劳动者有50多万人,有大量劳务派遣岗位很适合大学生。钱瑞智说,大学生完全可以先行派遣就业,在就业中参与社会实践、积累经验,为自主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事实上,有很多通过派遣就业的大学生正是通过这个渠道,最终成为企业的固定员工。

  在现场的一些大学生对此模式表示欢迎,他们说,通过派遣就业可以迅速解决就业问题,而且不需要考虑维权问题。而对企业来说,这种形式可以快速找到符合需要的人才,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广东:深圳规范劳动争议与救助程序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近半年之后,深圳市试图推出细化的地方性配套法规。

  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就《深圳经济特区构建和发展河蟹劳动关系若干规定(草案)》(下称《若干规定(草案)》)公布于“深圳市人大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20日,是深圳市《若干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该项法规经完善和审议后,有望于10月出台。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全国首例地方性劳动合同法规。此项配套法规着眼于操作层面,对《劳动合同法》的原则进一步细化。

  《劳动合同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对该法律原则性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争议不断,亦出现少数企业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用工行为。

  深圳出台的配套法规规定了企业和劳动者自律与企业发展、劳动关系中的集体协商、政府协调服务与监管、劳动争议处理与救助等方面的内容,值得关注的是,还设定了劳动关系中集体协商制、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制度、劳动报酬和工伤医疗费特别保护制以及停工事件的谈判及冷静期制度等。

  集体协商:每年至少一次

  《若干规定(草案)》的另一大亮点就是该法规拟全面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并就集体协商的程序,双方的义务等都做了细化。

  深圳市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段毅透露,将在深圳市先行先试的《深圳市集体谈判条例》有望明年出台。

  《若干规定(草案)》规定,企业应当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就下列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工资调整机制等集体合同相关事项;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以及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事项。

  在集体协商双方的义务上,该草案要求企业应当为集体协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集体协商所需的信息资料,而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一方代表应当保守在协商过程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

  当企业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达成一致的事项,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同时,区域和行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劳动者与本区域、行业内企业的代表或者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个人合同,发生争议时,优先适用有利于劳动者的条款。

  该草案还明确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具体内容。包括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消费者物价指数及行业发展状况,提出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并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公布。用人单位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可以以公布的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作为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确定工资增长的依据。同时,将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并规定当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比上一年度有适当增长。

  该草案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上,要求企业应当就劳动者工资调整事项与工会和职工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并且每年至少协商一次。“但是只有劳方和工会具有和资方对等的权利,这个协商才能真正发挥成效。”段毅认为。

  对无固定期限及劳务派遣细化

  由于无明确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中争议最大的内容之一。对此,《若干规定(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前一个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但如果“劳动者提出的条件高于前一个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深圳市工会法律工作部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随后深圳市法院还将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解决劳资双方协商不一致时,仲裁机构或法院如何本着公平原则进行裁决。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采取大量任用劳务派遣工的做法,甚至一些本来是企业的正式员工也被转为劳务派遣工。之前广东省总工会曾认定一家大型造纸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与新《劳动合同法》相抵触。

  对此,《若干规定(草案)》提出,除政府公益性岗位、存续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经过区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的非主营业务工作岗位,以及因原岗位的劳动者请假,需要他人临时顶替的这类岗位以及政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岗位外,其余均视为直接用工。

  此外,《若干规定(草案)》提出,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拒签,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建筑行业,《若干规定(草案)》还要求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取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1%存入银行专户,作为工资支付保证金。有欠薪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入选建设工程承包商名录,已经入选的,则予除名。

  停工事件谈判制度

  段毅曾多次参加深圳市举行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讨论会议。

  他对本报记者表示:“《若干规定(草案)》把‘停工事件’单独阐述,其显示的意义是使其公众化,其社会进步意义是要肯定的。”

  《若干规定(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争议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同用人单位谈判,反映劳动者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劳动者的合理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解决。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因劳动争议出现停工、怠工、闭厂等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损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市民生活秩序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后果之一的,深圳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发布命令,要求企业或者劳动者停止该项行为,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会工作人员称:“我国的法律已经赋予了劳动者、工会以团结权、集体协商权,却对集体行动权无明确说法。《工会法》27条规定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需要协助企业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秩序。但没有了集体行动权的劳工博弈显然无效率。”

  该人士对记者分析,具首创意味的是,草案还规定了发生影响重大的停工时政府可以发布命令,要求劳资双方在三十天内不得采取激化矛盾的行为,这其实是以明确权利义务的方式,将集体行动权纳入了法律调整的范围。

河南:平顶山市首个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工会正式成立

平顶山市首个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工会正式成立,劳务派遣人员将正式纳入工会维权体系,这在我省尚属首次。由于劳务派遣人员不在派遣单位出勤上班,用人单位又不是他们法律意义上的“东家”,经常出现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两不管”的问题,导致劳务派遣人员“维权难”。

  据介绍,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根据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派遣中心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作为一种“企业用人、社会管人”的全新用工模式,由于用工形式灵活,近年来被该市许多行业广泛应用。目前,劳务派遣已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用工形式,平顶山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已经派遣员工7000余名。

广西:南宁民政和劳动部门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来源:《南宁晚报》
       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也可参加社保

  昨天从广西民间组织管理局获悉,日后,广西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可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合法社会组织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民政和劳动部门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个非常利好的消息”。广西殡葬行业协会的聘用工作人员黄麒睿,以前,由于协会是与机关融合在一起,协会负责人基本是机关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黄麒睿没能参加到基本养老保险。去年9月,广西把社会组织与行政单位脱钩,而黄麒睿就是协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

  近日,广西民间组织管理局近日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凡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基金会(包括基金会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可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这样一来,日后,像黄麒睿这样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将能参加当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

  新规实施前签订合同可补缴保费

  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组织,应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内,持民政部门办法的登记证书(如《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紧急会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及参保所需要的文件材料,到住所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有关要求,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社会组织的缴费基数为全部参保专职工作人员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在民政部门以及劳动部门的这个新规下发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据要求,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曾在企业或以个人身份参保的,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

  自治区民政厅有关人员介绍,民政和劳动部门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为专职工作人员建立年金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退休后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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