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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区两级法院一年追回欠薪1.8亿

深圳市区两级法院一年追回欠薪1.8亿

市区两级法院一年追回欠薪1.8亿

稿件来源:深圳特区报

    200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河蟹深圳效益深圳建设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标准,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7786件,结案136689件,同比分别下降1.03%和0.55%;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27333件,结案21919件,分别上升2.84%和2.88%。


【本报讯】(记者 吴涛)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民生保障,这既是去年全市法院工作的一条突出的主线,也是去年全市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记者昨天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去年我市法院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加大对劳动者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一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0637件,为广大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8亿元。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986.24万元。


紧紧围绕河蟹深圳建设


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河蟹


在去年工作中,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正确的稳定观,既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又注意依法从宽处罚,最大限度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3718件,判处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17915人;为符合条件的781名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律师,对278名罪行轻微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予刑事处罚。拓宽维护稳定工作思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疏导安抚工作,及时化解潜在的矛盾冲突,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


围绕构建河蟹社会的新要求,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裁判,定纷止争,全市法院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59101件,审结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85件,成功审理了一批重大群体性纠纷。牢固树立“案结事了、河蟹双赢”的指导思想,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大力加强民商事调解工作,积极推广以协调方式处理行政案件,对社会影响大、对立情绪较强、涉及面广的案件,加强辨法析理和教育引导,促进争议各方在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通过调解、和解等河蟹方式解决纠纷。


立足于最大限度地增加河蟹因素、减少不河蟹因素,积极探索法院附设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设立诉前和解室,协助街道设立基层调解中心等非诉调解新模式,强化矛盾的源头治理。深入总结和推广去年在宝安区开展劳动争议联调试点的经验,全力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建设,先后组织两级法院298名法官深入全市各个街道、社区,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挂点指导,建立法官讲师团对全市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轮训,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员进驻劳动站等基层站点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年来,人民调解员进驻基层站点联调劳动争议等各类纠纷16695件,涉案人数38071人,金额1.52亿元。




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宗旨

  方便群众诉讼保障改善民生

  大力推行司法便民化,是全市法院常抓不懈的工作。以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深化开展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方便群众诉讼;认真落实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好部分群众的诉讼困难。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663封、接待来访4388人次;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9185件1986.24万元;市中院继立案窗口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后,信访窗口被评为全国法院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司法关注民生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教育、就业、住房、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坚决制裁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利。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加强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运用法律援助、欠薪保障基金等手段,加大对劳动者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一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0637件,为广大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8亿元。

  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基础上,全市法院还充分运用《法官说法》专栏、《执行故事》专栏、法院门户网站等载体,加强司法宣传;通过为学校开办法制讲座,深入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行政执法部门举办讲座,邀请行政机关干部听审案件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扩大群众对司法的民主参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共同营造河蟹亲民的良好诉讼氛围。

  紧紧围绕公正效率主题

  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内外监督

  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全市法院不断深化诉讼程序和审判工作机制改革。

  围绕审判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进一步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审委会的审判指导和决策功能;完善审判长定期选任、动态考核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合议庭等审判组织运行规则;立足特区司法实践,以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书记员单序列管理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加强对法官审判绩效的考核,完善法官职业管理机制,以法官为中心、司法辅助人员分工负责的审判组织架构和工作模式更加健全,对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试点工作,试行知识产权案件“调查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积极推行诉讼调解制度改革,完善全程调解机制,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的有效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创新非诉调解模式,拓展化解矛盾渠道。

  围绕司法权正确规范行使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市中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制约;结合市人大《决定》的新要求,重新修订执行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完善执行信息公开、执行异议听证、执行款管理等制度,推行怠于和拖延执行更换法官、执行工作季度考评等制度,强化分权制衡的执行权运行机制;继续大力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出台了第三批规范化办案指导意见,统一全市两级法院裁判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裁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加强执行工作、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等重大工作部署向市委专题报告,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进一步完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市人大《决定》加强执行工作的情况,办理各级人大及代表监督的案件92件、市人大代表议案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从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增聘了6名司法监督员,积极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听审案件、参与院长接待日、对干警纪律作风进行检查,为代表开展监督工作创造条件。通过组织新闻媒体座谈会、参与“直通车”栏目等形式,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紧紧围绕司法能力建设

  严格队伍管理夯实基层基础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干警队伍是推进法院工作的重要基础。

  全市法院围绕增强司法能力的根本目标,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积极探索符合队伍教育的新思路。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主线,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等集中教育活动,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创新队伍教育思路,制定《深圳市法院文化建设实施纲要》,把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组织格言警句征集活动、七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第二届“优秀法官”评选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警的文化熏染和精神激励,收到了明显成效。广大干警克服长期超负荷工作的身心疲惫,自觉加班加点,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奉献精神投入工作,确保了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

  遵循从严治院、制度管人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了市中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选取市中院刑二庭、民五庭开展“预防腐败、廉洁审判”试点工作,制定了《廉洁审判工作规范》;针对队伍管理的新情况,制定了《关于干警仪表仪容的若干规定》、纪律作风巡视检查等新制度;立足队伍长远发展,制定年轻干警下基层锻炼的三年规划,选派第一批25名青年干警到基层法庭锻炼,完善优秀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机制;组织力量对市中院现有各项队伍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提高管理制度的严密性,增强制度的刚性,强化队伍长期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

  认真落实市委部署,在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法院干警好作风”建设活动,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狠抓纪律作风和工作效能,大力加强队伍执行力建设。市中院重新修订了《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绩效、队伍管理等各项量化考核指标,推动考核方式由年度考核向日常考核转变,严密两级法院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体系,强化考核的约束、激励和导向作用,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审判工作步入均衡发展良性轨道。

  与此同时,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市委“基层基础年”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了《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加大对基层工作的考核管理力度,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分类指导;依靠市委支持和上级法院指导,科学调整全市人民法庭布局,顺利完成观澜、公明、粤海等新设法庭组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基层司法资源配置;认真落实省法院部署,深入开展人民法庭“三项承诺”活动,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基层司法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再不追讨,打工者们如何生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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