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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00元扣的冤枉吗?

这300元扣的冤枉吗?

    小李的儿子刚满6个月。现她想去原来工作的私营企业继续上班,同时要求每天安排半小时给儿子喂奶。公司老板虽然勉强同意,但说她既然每天少上半小时的班,工资应相应地减少一定数额。这样算下来,她一个月至少要少得300元。她认为给儿子喂奶要耽误时间、影响工作是事实,也就没有争辩,接受了老板的条件。请问,
李这300元扣的冤枉吗?
当然冤枉了,女职工保护条例上规定公司应该给有不满一岁孩子的员工提供每天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时间是算做工作时间的
冤s了﹐樓上說的對﹐每天可以一個小時的。
無所不在的虫子
睡醒了
一切都會解決
即使所有的用戶名都被占用
如果她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为由,同单位谈这个问题,不知老板该如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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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同志们的意见,但执行起来很难,多加考虑吧
sam
1.从法治社会来讲,企业未依法行事,扣了钱,是冤
2.从你自己来说,你认为不冤就不冤.

欢迎到我家坐坐:http://blog.hr.com.cn/?533332
这些东东私企一般很难说了,如果觉得公司工资还可以,也没有什么了,如果你与老板谈,结果可能就是炒掉你......呵呵
仔细考虑:你做了什么,你没有做什么,导致这个结果!
可是为什么要到小孩6个月时才去上班呢?产假可以有这么多天吗
8小时工作,8小时睡觉,8小时生活。
保住工作与依法维权有时是很矛盾的。
多学习劳动保障相关法律知识,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第九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这是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里面的规定,企业的做法与规定违背,完全不该扣这300元。
保住工作与依法维权有时是很矛盾的。
冤s了﹐樓上說的對﹐每天可以一個小時的
我要飞得更高,即使那片天空不再属于我......
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QQ:341063401
是冤,
但有局话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县官不如现管,
如果她觉得不合适,可以去告公司,但她不告,谁也没有办法,也只能默默接收了
只能说这老板比较黑,太注重利益,没有考虑员工的感受!
我想这种老板,这种公司肯定做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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