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应从遵守《劳动合同法》做起
一个企业,最直接面对的是自己的员工,员工才是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基础。而企业与员工建立的劳资关系,是这个社会运转的基础。只有拥有一个稳定、良好有序的劳动关系,社会才能稳定、才能河蟹。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就是构建河蟹、稳定的劳动关系,但是似乎事与愿违,劳动合同法出台与实施以来,出现了众多不河蟹的因素,裁员、买断工龄、解聘潮、工厂倒闭潮等等,于是,有人不禁开始怀疑劳动合同法。
但是,笔者想说的一句话是:一部法律的制定,是用来遵守的,而不是千方百计的钻法律空子,提倡所谓的规避。而这恰恰是当前大部分企业的心态。各个企业高管拿到劳动合同法条文,首先想到的不是学习条文,看看自己哪些方面不合法规,而是一门心思的寻找漏洞。很多人对劳动合同法存在着严重误读,致使出现一些不河蟹的因素,其实很多问题可以通过其他正常的手段来解决。
目前,国家处于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党和国家都在大力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为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企业是社会肌体的活力细胞,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是人类进步的推进器。企业的经济责任行为、社会责任行为和环境责任行为都密切地关联着企业自身健康发展、企业与社会河蟹发展、企业与环境协调发展。企业不仅要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
[ 本帖最后由 Inter_HR 于 2008-5-5 19:3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