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新劳动法正式施行。
新《劳动法》的施行,劳动者的获益颇多,《新劳动法》对劳务派遣的限定非常严格,将劳务派遣单位规定为用人单位,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出了事就找派遣单位负责,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合同,这期间劳动者就算没有工作,派遣单位也得支付工资。另外还规定被派遣公司与派遣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
实施中风波四起
新法的出台引发了许多企业家的忧虑,认为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受到了较大影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许多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出现重大的调整。众所周知的“华为辞职门事件”正是这种担忧的一个结果。企业借此寻找既能保持企业竞争力又能保护员工利益的途径 而恐慌之余形成了“破窗效应”,企业纷纷以“粗暴”的方式应对新法的出台。
时至今日,人才外包在欧美、日、韩等国外市场已经发展了很多年,成为一种已被普遍接受的企业用工形式,而在国内则处于起步阶段,没有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操作性经验可循。人才外包市场在摸索的过程中,产生许许多多的矛盾,外包人员,外包公司,发包公司,三方组成的经济纽带,尚缺诚信担保其实施,人才外包的支付情形混乱,导制三方的权责不明,矛盾冲突四起。
外包一剂解困良药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鲁叔媛副教授认为,企业大可不必视《劳动合同法》如虎——“新劳动法的条款里对劳务派遣的限制越来越多,尤其是连带责任的提出,更是提高了劳务派遣的成本增加。因此,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应当更多关注服务外包,来替代劳务派遣”。
人才外包实际上涉及到的是两个合作公司和外包人员三方利益平衡的问题,平衡三方利益主要是靠两个合同的保障。一个是外包公司和外包人才的合同,另一个是外包公司和发包公司的合同。而保证个人利益,维护人才,外包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合同是非常关键的,两个公司间的合同则是对于三方责、权、利的确定和保障。
外包舞好双刃剑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外包企业来讲,是一把双刃剑,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新的挑战。外包企业必将面临着新一轮的洗牌,那些综合实力强,服务意识好的企业必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将会有更多企业选择他们;而那些实力弱,服务意识差,依靠帮助企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中小型外包企业必将遭受生存危机或是被淘汰的命运。
时世群英展宏途
外包需要一个规范的市场,需要一个公平的交易平台,通过新劳动法的规范,有机生,有竞争力的外包公司将带来更多的机遇,创造自己的外包品牌。《新劳动法》的出台,为外包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竞争有序的发展空间。规范了劳动市场,为外包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规范引导的作用,新法的出台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外包人员,外包公司,发包公司还将在一段时间内进一步的整合,但我们相信有法律的规范,外包市场将会取得可喜可贺的成绩。
时世造就了广泛的发展空间,中国外包要与国际接轨还需要经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过程。做好准备迎接机遇与挑战,外包企业要打好这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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