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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助!公司真的在试用期到期时解雇了我!

本主题由 longrun 于 2008-10-9 10:01 移动
最新进展如何,大家都很关注,支持!
学习并关注中,支持楼主,有消息及时到坛子说一下阿。
什么时候能出结果,支持LZ
无欲则刚
楼主,支持你,我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公司辞退不给工资,就是在这个论坛,我得到了许多朋友的支持,给我出主意,后来,公司知道了,乖乖的给了我工资,不过没有补偿,我当时忙于找工作,没有时间,所以,没有走仲裁,只拿到了工资,不过,也算是用法律捍卫了自己,也感谢这里的朋友.
所以,我也鼓励你,让公司看到你是懂法的,由不得他们胡来.法律还是保障人民的利益.
  关注中
仲裁会很快结案的,大家拭目以待!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太多事情没有道理,人生百味品尝之后,更能感悟人生真谛!
我的案子将于3月12日开庭,结果出来我再告诉大家。
原公司同事打电话跟我讲:人事部说:告就告吧,告也没用。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收买仲裁庭的人。但他们越这么说,我越要坚持到底。其他一些之前申请仲裁该司的同事由于各种原因均已放弃。
  以上一些楼主给的建议都不错,你可以直接拨打12333电话投诉,另外看一下你的工资是通过很行入账的,还是领现金,如果是银行入账,你可以到开户行索要账单也可以,这场官司不管怎么打你都会赢的
不管怎么说,政府都是同情弱者的,我们公司也出现过此类情况,不过是过了试用期,各方面的情形都是有利于我们公司的,可还是打输了
引用:
原帖由 beyondgu 于 2008-1-23 08:47 发表
1、没签定合同试用期仅能已一个月算,否则需要企业举证与你签了三年的合同。
2、试用期也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说明,要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解除,这需要企业进行举证来证明 ...
非常之正确!
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
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前面的朋友都热心回答了,我就来学习和声援一下楼主
很明显,你做在的企业已违反劳动合同法了.告诉你的老板,最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否则,到劳动局申请仲裁,所有事情都由企业进行举证.
用勇气改变你能改变的事情,用胸怀接受你不能改变的事情!
关注中..............................................................................................
你是和公司在去年建立劳动关系的,因为法律没有可追溯性,劳动合同法好像不适用,建议你最好是拨打12333咨询,得到详细建议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乘风破浪
继续关注ing,忘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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