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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助!公司真的在试用期到期时解雇了我!

本主题由 longrun 于 2008-10-9 10:01 移动
首先,對LZ的遭遇感到。。。
其實高手們都已經說了該怎么做了。。
好好整理一下去找找相關證據吧
好運!~
一切顺其自然
学习不少啊。
非常感谢版主大人的回复,很详尽哦,让我学到了很多
够猛,看到大家说的东西后,我一身冷汗,我们公司就是试用三个月,事先约定,期到考核,达不到的,请自动走人.达到的,正在签定聘用合同.你们看是否合法?
学习了下··深刻
这种问题,劳动合同法很清楚。没签对劳动者很有利
学习了,"大家" 真是一个好地方
看到各位说的,我现在换了家公司,也处在试用期阶段呢,也是一个月后才签合同交保险,要注意点了!
非常失望的告诉大家:一审法官宣判:公司无须支付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代通知金、公司无须支付我加班费;公司支付仲裁费500元。

看到裁决书上明显不合理的判决,还有主审法官在开庭审理时说的一句(指公司)“你们提供的证据似乎与本案无关”,本人质疑法官是否有腐败行为,而无其它言语。
应该是了,法官可能在这方面违背了他的职业道德。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太多事情没有道理,人生百味品尝之后,更能感悟人生真谛!
这样的公司也有,楼主真不幸
真遇上这种情况
能落点实惠的还是同公司私了吧
公司真愿意对薄公堂时
那就说明要较真儿了
打工的从精力和财力上都耗不了
对后续的职业生涯可能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哪个公司愿意要一个给公司找事的员工呢?)
而法
多半是维护企业的利益
强烈支持beyondgu版主,和我想说的一模一样!
可以继续上诉吧!!! 楼主能否求助媒体 给他们一个大曝光!!!!!!!!!
请教:如果是赔偿的话,除了代通知金和试用期的差额补足外,是否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起,赔半个月的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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