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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助!公司真的在试用期到期时解雇了我!

本主题由 longrun 于 2008-10-9 10:01 移动
受益匪浅
路慢慢,继续博弈!直到河蟹劳动关系真的出现为止。
QQ80431609
看得眼睛都花了,支持曝光这家公司!
今天在区法院进行了一审,我本不想再跟单位耗时,所以请了代理律师,但是临开庭前考虑到单位的反复无理,我还是去了。
法官说单位:你们提交的证据似乎跟本案没什么关系。
可单位自认为他们有理,一再作没有道理的辩论,旁听者都认为他们是无理取闹。
单位依旧执迷不悟,真的无可救药。不知道结果什么时候出来,但看样子,还会有二审,继续奉陪吧。
谢谢大家的支持!请继续支持我!
支持楼主!希望有更多的劳动者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小草,大家肯定会支持你的,这个帖子我会一直放在这,期待圆满解决此案。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太多事情没有道理,人生百味品尝之后,更能感悟人生真谛!
引用:
原帖由 beyondgu 于 2008-1-23 08:47 发表
1、没签定合同试用期仅能已一个月算,否则需要企业举证与你签了三年的合同。
2、试用期也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说明,要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才可以解除,这需要企业进行举证来证明 ...
顶斑竹,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了从2008年1月1日起,从用工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两倍工资。
哎,确实不爽!!

以后注意,试用期也需要签合同
优秀是一种习惯

回复 8# 的帖子

如果超过一年没有签合同,就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现在才三个月,只能要求付双倍的工资,补齐没有交的五险一金!

回复 35# 的帖子

厉害!劳动法大拿!我要好好学~
一口气看完了,强烈支持楼主,免得被这些企业弄得无法无天。
一直看 到 现在,感受颇多!
关注~
一直在关注中,支持小草!

三楼回答准确,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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