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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助!公司真的在试用期到期时解雇了我!

本主题由 longrun 于 2008-10-9 10:01 移动
各述己见,更是期待结果……

青青草123,你对仲裁结果满意吗?

青青草123,你对仲裁结果满意吗?
去应聘的时候,怎么不详细了解一下呢?
我现在就在公司实习,但是试用期间公司没给买保险和社保,而且还要扣我们一个的工资,我就搞不清楚为什么呢这样呢?
看到了结果很欣慰,不论结果是否符合我们的心意。但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利用法律武器是可以保证我们的权益的,虽然是差强人意。作为仲裁庭和法院是要起到调解双方矛盾的作用的,要创造河蟹社会所以我们不能太强求他们能够作出什么来。从诉求加班和代替通知金得到支持而补偿金未获得支持我们就可以看出仲裁庭是偏向与企业一方的。至于保险仲裁庭是可以不受理的,因为这属于行政机关调整的范围,其没有仲裁管辖权,不支持是对的。
从结果上看来青青草是胜诉的,所以个人以为有这个结果就可以了,无需再向法院提起上诉了。有这时间和精力不如去找一家好公司(正规的)和好好学习提升一下自己了。
提醒青青草,不要到新单位炫耀或无意的透露你的这次经历,于己无益!!!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太多事情没有道理,人生百味品尝之后,更能感悟人生真谛!
谢谢大家的点评。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能全部胜诉的,有关赔偿金的问题,我与斑竹的看法一致,仲裁委顾及了单位的利益。
裁决书上列明: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其五日内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加班费X元和代通知金X元,今天已是30号了,单位也是在24号领的裁决书,但他们现在仍未通知我去领取,也许他们还想继续上诉吧,但我相信,如果继续打官司,我会赢得更多。
谢谢斑竹的真诚提醒!
真的,为这官司,这么长时间没去工作,很浪费的,看到大家都在上班,心里慌慌的。
谢谢大家!
5楼版主说的好,在劳动法这块很有研究
引用:
原帖由 azixx999 于 2008-1-22 21:05 发表
第一,你很难拿到补偿金,因为在试用期你没有签订合同,对方完全可以说你过了试用期可以和你签三年或者以上的合同。他们最多是没有签合同算违法而已。
第二,试用期本身就是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的。 ...
第二条说的不对,并非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有特定条件的
第三条说的不对,举证的应该是企业方,也就是需要企业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但是关键看是在什么地方,执法力度如何。很多地方执法与企业同流合污,那就什么话都不用说了。
终于从头看到尾了,对于仲裁结果真的是太另人失望了,难道自己补交了社保的费用,公司就不用补偿了吗?太不合理了,支持楼主继续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同时在这次事件当中学习了很多实践知识,受益非浅!!!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试用期,视为无试用期,因为无法举证证明有试用期的约定,因此,该员工可以主张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及代通知金。
北京劳动法律网,专业劳动法律师网站,网址:www.laborhr.com
1.在你没收到辞退的书面资料时,坚持上班;
2.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要保留好是该公司员工的资料,如工卡,名片.工资单等.
3.如果单位解除合同,必须给你补偿:1.代通知金(1个月)2.补偿金(半个月),3,试用期与转正工资的差额;4.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5,补交社保.
呵呵,公司反过来起诉我了!还得跟他们应战啊!
版主的意见非常中肯,你可以按照操作遍,反正已经没有工作了,干脆到劳动仲裁去告他们一下。我推断,这家公司肯定是经常做这样的事的!劳动部门肯定要管的。
引用:
原帖由 青青草123 于 2008-5-12 18:55 发表
呵呵,公司反过来起诉我了!还得跟他们应战啊!
该公司真实不见棺材不落泪,不见南墙不回头啊,那好吧,奉陪到底!你可以寻求12333以及媒体的关注了,我想媒体在5.1仲裁法实施后会加强这方面报道的!如果该公司想折腾大那么我们就陪着它,可以负责任的告诉该家老板广大HR同仁会支持你的,也请把此网址给他来看看,不想企业今后招聘不到人,不想搞臭企业的口碑还请其自律、自重!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太多事情没有道理,人生百味品尝之后,更能感悟人生真谛!
这家企业的老板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等着黄吧!!!
青青草 我们都支持你!!! 不过我对仲裁的结果 并不是很满意!!! 入楼上说的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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