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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求助!公司真的在试用期到期时解雇了我!

本主题由 longrun 于 2008-10-9 10:01 移动
期待结果,期待楼主能得到无良公司多多的补偿
卑劣老板一贯的做法。利用试用期榨取谦廉价劳力。

可申请劳动仲裁,但程序繁琐。
同意119楼的意见,因为是去年发生的劳动合同关系,应该按旧法来执行。所以大家不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来误导当事人。建议走法律程序。按法律办事。其实新的劳动合同法尽管看上去帮助了劳动者,但因制定法律者不是实际企业操作者。在实际的法律执行中并不能起到保护劳动者的目的。有些书生误国的味道。
期待早点出结果
哎,懂的不懂的一堆人啊,真是好看! 双倍工资不是那么算法啊!是从2008.2.1日开算的,一个月内不签订。
但精神上支持楼主!
投诉的话,尽量直接找到劳动监察大队,找到负责你们公司哪个片区的劳动检查小组!他们很喜欢去找企业的= =!
注意投诉的技巧,不要只投诉你的事情,还要投诉企业其他不合法的地方,这是关键!还要强调下很多员工都很不满公司的做法!都差要闹罢工了!

[ 本帖最后由 zixiaosheng 于 2008-3-7 16:16 编辑 ]
劳动站要是不作为,你就说如果你们不去查处调解,就告他们劳动站不做为。
企业会在劳动站被记录投诉次数,劳动站如果被投诉到它的上一级上说是不作为,也不好做。
现在社会讲究和 谐,反复地去劳动站,劳动站不会不管的。告诉他企业实行的不是5天8小时标准工作制!最低工资不合法、最低加班工资不合法,加班时间每月严重超出36小时,而且职员加班都不给加班工资!投诉企业社会保险完全没有按照规定办理(这个要去社保机构投诉)!投诉!坚决投诉,坚持投诉!!!劳动站会烦死,企业会烦死的。
但是注意保留企业让你辞职的证据。注意如果企业未出具辞退的证据的话,不要贸然旷工投诉,连续15天旷工的话会被依照法律解除劳动合同的。
现在你的情况,调解或仲裁。仲裁的话,在赔偿计算上,分两阶段,2008年1月1日之前归旧法处理,之后归新法处理的。不过不大支持你去仲裁,钱不多嘛!但时间上仲裁三个月,一审6-9个月,二审三个月,中间另外找工作后,还的耽误工作、交通费用,所以即使仲裁下来也是费力讨来的钱不够弥补。
如果真的想治治这个企业,就投诉!坚决投诉!不协调不处理好你这事,就坚决投诉到底,每天投诉一次!按照我说的去投诉!企业肯定会为他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的!

[ 本帖最后由 zixiaosheng 于 2008-3-7 16:14 编辑 ]
为什么我打和 谐,“和 谐”的中间不空格,一合并起来就成了河蟹。
如果仲裁的话,不过你现在好象已经提起仲裁了。
    你完全可以则以进厂时用人单位承诺月工资XXXX元(这个月工资一定要高于口头约定,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未约定试用期为由,向公司要求赔偿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让哪个黑心工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尽管有工资卡,但没签收!
    那么未签劳动合同,责任在用人单位,由此而导致试用期和工资约定不明确,且用人单位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试用期和工资约定的相关证据,依据举证规则,应承担不利的后果,很大程度上,如果用人单位举证不利的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未约定或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本帖最后由 zixiaosheng 于 2008-3-7 18:08 编辑 ]
我和你的遭遇一样啊,结算工资时说好了是1200元,等到发到卡上的时候就是950元了,打了电话说,给我考核打了c等级,走的时候都没有讲。
我去过单位所在高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他们打了个电话问了一下情况而已,反映无效;去过高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他们也不肯出面协调;我去了工会,工会也无能为力,电话过问了一下而已。我去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没用。我只有等仲裁了。
自从我提交申诉后,他们就给员工都买了保险,所以我现在去投诉,不知道还有没有用。
我不是为钱,我是想让他们警醒,不要再做违法的事情。可他们执迷不悟,又指使人发短信威胁恐吓我。
这样的公司,不让他们收到法律的惩罚,他们怎肯收敛他们的违法行为和卑劣行径。
你的努力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这家公司知道上保险了,呵呵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太多事情没有道理,人生百味品尝之后,更能感悟人生真谛!
不要妥协,坚决威权。。。
对,至少你让你以后的人享受了你的努力成果。
不管怎样,你做的是对的!
我们支持你!时刻关注!!!!!!!!!!!!!
快乐的工作,快乐的生活!!
应该把这家公司发到帖子上来的

学东西了。`

为广大劳动者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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